单位或个人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就业介绍服务的,将被处以每介绍一人5000元的罚款;职业中介机构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就业介绍服务的,将被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单位或个人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就业介绍服务的将被罚款,职业中介机构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就业介绍服务的将被吊销许可证。
单位或个人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就业介绍服务的,将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每介绍一人5000元的罚款;职业中介机构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就业介绍服务的,将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童工介绍人的法律责任:罚款或吊销许可证
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此外,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和单位或个人为未成年工介绍就业的,都将面临罚款和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单位或个人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就业介绍服务的,将被处以每介绍一人5000元的罚款;职业中介机构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就业介绍服务的,将被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将面临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和单位或个人为未成年工介绍就业的,都将面临罚款和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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