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主动撤销行政处罚的条件包括: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情形;行政行为的内容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情形;行政行为已执行完毕,且未产生实际执行效果;行政行为存在明显不当或者明显违法的情形,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者公共利益。行政行为不适当也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
公安机关主动撤销行政处罚的条件包括:
1.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情形;
2.行政行为的内容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3.行政行为已执行完毕,且未产生实际执行效果;
4.行政行为存在明显不当或者明显违法的情形,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者公共利益。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欠缺其中任何一个要件的行政行为就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符合有关公序良俗。
行 政 行 为 撤 销 的 相 关 规 定
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五种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即可做出撤销判决。另外,对于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的违法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最高法院解释》第59条作了补救的规定,即人民法院在判决撤销的同时,可以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处理: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责令被诉讼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向被告和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建议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途径有哪些?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行为违法;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效力可以溯及至该具体行政行为成立之日;根据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等情况也可以自撤销之日起失效,但是当事人在撤销决定作出之前一直要受到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约束。
公安机关主动撤销行政处罚的条件包括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情形,行政行为的内容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情形,行政行为已执行完毕,且未产生实际执行效果,行政行为存在明显不当或者明显违法的情形,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者公共利益。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欠缺其中任何一个要件的行政行为就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另外,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五种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即可做出撤销判决。对于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的违法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最高法院解释》第59条作了补救的规定,即人民法院在判决撤销的同时,可以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处理: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责令被诉讼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向被告和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建议有权机关依法处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途径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方式。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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