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在工地死亡算工伤吗
时间:2023-03-19 21:31:21 21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工地上因病死亡,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在工作时间,不是在工作岗位上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应当按照疾病死亡办理丧葬补助金和死亡抚恤金,支付6个月上一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收入。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可以认定视同工伤的规定,如果职工在上班时间,并且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疾病死亡,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照视同工伤办理,

3、如果不是在岗位上死亡,即使在工作时间,也不能按照工伤,只能按疾病死亡,工伤按照工伤死亡的办法办理,疾病死亡,按照疾病死亡的办法办理。

一、职工因工伤死亡如何赔偿其家属?

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规定的待遇。

单位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事故发生1个月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职工因公死亡,应当一次性获得工亡补助金,其近亲属应当获得适当的生活抚恤金,抚恤金支付金额,不能超过死者生前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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