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做了怎么样的调整?
原12天晚婚假取消,婚假统一为3天;
新修改的《省条例删除了晚婚晚育奖励假的规定,《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16年1月14日发布之日实施,2016年1月14日以后登记结婚的夫妻,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但2016年1月14日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尚未休晚婚假的夫妻,仍可享受晚婚假待遇。
产假做了怎么样的调整?
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不再享受法定产假后的哺乳假待遇。
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不论生育第几胎,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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