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您和用人单位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个人认为具体评定几级伤残以及计算你的赔偿数额是多少并不是目前最重要解决的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要在法定时间内进行工伤认定,至于伤残等级及赔偿额度,只有工伤认定后,一切水到渠成,才可依据伤残等级计算最终的赔偿数额。无合同的你需要收集以下证据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条件许可的,还可进行录音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收集上述证据后,为避免时效超过,你可同时申请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同时向工伤保险机构申报工伤,但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保险机构会要求您补足材料,暂时中止工伤认定程序。您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后,如果您收集的证据足够充分,仲裁庭会依法确认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取得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结论,您可向工伤保险机构提交上述仲裁裁决,工伤保险机构恢复工伤认定,依法进行认定您的伤情构成工伤,你可以向工伤部门申请伤残评定,按照伤残等级,对应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至于您的伤情构成何种伤残等级,律师认为不是立即需要了解的事项。以上程序,取得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为最关键的一环,为维权的基础,一定要准备充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后的待遇具体包括如下项目:
一、基本项目:
1、医疗费用;
2、由单位负责护理,单位未派员进行护理的,应按照一人工资标准支付护理费用;
3、伙食补助费,目前为每天20元;
4、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依据伤害部位不同,具体病情不同,享受相应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有必要需要继续申请延长,最长延长时限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外地就医的,享受交通费及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二、特殊项目:如职工工伤经鉴定后评定为伤残等级,则根据相应的伤残级别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
1、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需要配置器具的,依法配置器具;
(3)、需要护理的,按照工资标准,根据护理需要支付相应标准的护理费。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领取伤残津贴如为外地农民工,可申请一次性解决工伤待遇,解除劳动合同。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如选择解除劳动关系,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还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如职工被鉴定为7-10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及《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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