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工厂用工合同
时间:2023-03-12 16:51:26 17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工厂用工合同应当按照法定内容进行书写。当事人签订用工合同的,应当具有以下内容: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3、双方约定的劳动期限是多久,是否约定试用期,存在试用期,应当写明试用期的期限;4、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是多少,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一、个体户合同怎么签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者和谁续签劳动合同

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找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方,一般由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劳动合同方面的事项。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且应当经过提前协商一致,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要续签劳动合同,可以寻找用人单位负责人事的员工商量,达成一致协商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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