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房屋改扩建、抢建的,改扩建、抢建的问题不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赔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有关程序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间。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如何处理房屋拆迁补偿金偏低的问题。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决定。裁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周转房屋的,在诉讼期间不得停止执行。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纠纷时有发生,一些地方也有偏激行为,这主要是因为拆迁补偿过低或被拆迁户对拆迁补偿方式不满意,那么房屋拆迁应该如何补偿,又该如何补偿如果赔偿金太低,就可以这样做。这些问题最好先咨询专业律师。如果你觉得补偿太低或对补偿方式不满意,最好请专业律师帮忙解决,因为拆迁户无法与政府竞争,他们的极端行为会伤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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