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一部分在征收范围内,一部分在外,房屋全部征收,被征收人全部补偿。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农村建筑违法建筑怎么处理?
对于农村违法的建筑,乡、镇人民政府应命令其停止施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逾期还是不改正的,拆除处理。处罚:拆除新建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的房子等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来的状况;没收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新建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罚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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