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申请:
要求对丹东市丹职业医院职业病诊断依法(2013)第三职业病诊断认定。p>申请理由:申请人于2013年5月3日取得丹东市职业病防治医院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证书(2013)第3号。由于对其诊断结论(即矽肺Ⅰ期)有异议,根据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第91号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特提出鉴定申请。申请理由:申请人在XX煤矿从事“凿岩”工作8年以上我从2004年3月到2012年12月,期间他经常胸闷气短。不关心,不治疗。2011年11月,上述症状恶化。到镇医院做了X光摄影等检查后,X光诊断医生给出了二期尘肺的报告。建议到上级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治
2012年至2013年,我到丹东市职业病防治医院等医院检查、诊治。丹东市职业病防治医院没有给出诊断,其他医院也没有看到治疗效果
2013年1月7日,应申请人要求,他在丹东市中心医院住院观察诊断2天。直到2013年5月3日,医院才通知医院取得了丹之坊医院2013年第3号粉尘诊断结论。丹东市职业病防治医院没有发挥及时、方便的原则。申请人长期怀疑丹东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结论是否真实
综上所述,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希望通过鉴定进一步核实申请人的疾病和病情,以确保申请人在今后的治疗中能够开对症下药。现依法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鉴定,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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