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一、行政赔偿案件,要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行政赔偿案件要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分配举证责任。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依法提供相应的证据。但是如果在赔偿义务机关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的期间,行政相对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则赔偿义务机关需要对二者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二、国家赔偿的质证问题
对于国家赔偿案件,应当经过以下质证程序:
1、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分别陈述;
2、审判员归纳争议焦点;
3、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分别出示证据;
4、询问参加质证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
5、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就争议的事项进行质询和辩论;
6、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最后陈述意见。
全文4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