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假日加班工资是按基本工资算吗
加班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进行核算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日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的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多少
法定节假日包括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例如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等,和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例如妇女节、儿童节、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等。
按照规定,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所谓的月工作日,是指平均每月应工作天数。扣除休息日和节假日,全年实际工作天数为250天,月工作日为20.83天。
月工作日属于制度工作天数,与考勤制度联系紧密,与工资计算没有直接关系,其意义在于从法律上界定月平均应出勤天数。
月计薪天数,就是平均每月计算薪酬的天数。根据《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所以年计算薪酬天数应当是年工作天数加上法定休假日,即250天加上11天。因此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月计薪天数主要是用来计算日工资,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费等的依据。
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怎么投诉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但是不需要太多的证据。一般来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举报之后,会主动去开展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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