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盖章的劳动合同的效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体如下: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行为直接被视为用人单位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证明了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认可和同意。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盖章,劳动合同也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的效力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
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
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
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
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
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
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在近几年中,随着劳动法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知道要通过劳动合同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出现了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我们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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