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收16岁以下学徒是童工吗?
招收不满16周岁的学徒是童工,根据《禁止童工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私营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不得招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第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每名童工处以每月5000元的标准罚款,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由监护人,并承担全部交通和住宿费用。第九条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或者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第六条规定的标准处以二倍罚款,第七条、第八条
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雇用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如果公司雇用年仅15岁的员工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则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无效。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患病或者残疾的童工在返回原居住地前的待遇,并承担治疗期间的所有医疗费用。”。因此,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在招工时要注意工人的年龄,特别是技术工人,并核对相关证件,确认他们是成年人或16岁以上。我们不能因为疏忽或其他原因使用童工,否则将给企业和员工带来巨大损失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残疾或死亡,用人单位应当向童工及其直系亲属支付一次性补偿金,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赔偿包括因事故受伤的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的数额,应当在事故伤害的童工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还规定,儿童因事故伤害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劳动能力鉴定前治疗期间的交通费等费用,由子女所在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支付。
全文7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