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一年之内单位不能辞退女员工,但是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工作十五年被辞退没交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外包有哪些方式
外包方式主要有合同业务管理方式(BMC)和委托方式。
合同业务管理方式纯粹是一种外包方购买第三方服务模式,第三方(承包方)负责全部或大部分投资和业务管理工作,并承担投资风险;外包方只根据第三方完成业务的绩效和合同约束则购买服务,不用负责第三方的投资风险;合同终止则合作终止。
委托方式是一种外包方将业务连带完成业务所需要的设施委托给第三方经营的方式,主要有承包、租赁、特许管理和BOT(建设-营运-移交)特许管理4种合作模式。无论采用哪种模式,委托方都承担投资风险,即使是BOT特许管理模式,表面上第三方进行投资,实际上这些投资将连本带息以折旧费形式全部计入经营成本,由外包方在特许合同期内全部返还。
承包与租赁的共同点是第三方不做资本投资,只承担作业和服务;不同点是,承包管理的企业只承担营运与维护作业及相关服务,而租赁管理的企业除此之外,还承担设施整修任务。
特许管理与BOT特许管理的共同点是第三方负责投资,这也是这两种模式与承包模式和租赁模式的最大区别;特许管理和BOT特许管理的最大区别是特许管理的企业不参与设施建设而BOT特许管理的企业负责设施建设;合同期内,BOT模式中第三方拥有资产所有权(合同终止时所有权移交给委托方),但在特许管理中却不一定拥有。
政府外包方式还有一种公私合营模式(PPP),是国内外广泛关注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需要考虑政府参与的形式、程序、渠道、范围与程度,这是一个值得探讨且令人困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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