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的劳动者都知道,国家已经在法律上规定了年休假。劳动者应该享受自己的年休假,那么大家知道年休假是不是带薪的呢?带薪年休假是不是法律强制规定的呢?下面由网为大家来解答这些问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带薪年休假属于强制性休假吗职工带薪年休假是国家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不安排休假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但是该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职工在修年假期间用人单位也是必须给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不发放年假期间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大家致电网在线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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