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我与大成国际酒店签订了为期两年做厨师的劳动合同,今年9月合同期刚到,酒店就单方面把我辞退了。按照《劳动法》规定,酒店单方面辞退我,必须支付给我两个月的工资2400元,可酒店方却不理睬,请报社帮帮我。蔡先生
附记:近日,在采访调查中了解到,蔡先生在大成国际酒店做厨师期间,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且与同事也相处得非常愉快,未曾发生过过错。然而9月4日,他突然收到酒店人事部下达的通知,说合同期满,要他立即离开,如不自动离开,将强制赶走。
蔡先生说通知来得太突然,事先没有一点准备,酒店未提前一个月下达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他只当是合同续签了。且不说大成国际酒店没有给员工们购买国家规定的“五险”、节假日加班从没支付任何加班费。现在又突然单方面辞退我,一定要讨个说法。
对此,大成国际酒店人事部的何经理称,蔡先生已有53岁了,不大适合再在本酒店工作,并说哪个酒店还会用一个这么大年龄的员工。还说,酒店人事部在合同期满的前一个月就知会了他。他表示同意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但如果再提过多要求,就不行了。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说,这是一起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对于这类争议事件,当事人蔡先生要维权,必须带上相关材料到我局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还不能解决问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今日,蔡先生接到反馈的信息后,说他已经在着手准备材料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他表示将通过合法途径讨回自己该得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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