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地产中经常提及的”两书“所谓的“两书”指的是“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一)“两书”要以规定的基本内容为基础
根据原建设部1998年5月21日发布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符合该制度的规定。这是对开发商最低的要求,也是最基本的内容。所以,开发商编制的“两书”不应当低于这些最低要求或者少于这些最基本的内容。
(二)要通过编制两书作为推销企业品牌的有力手段,积极主动地去实行。
作为一个有责任心、有自信心、有前途的房地产开发商,应该十分自觉的执行两书制度,并且应下功夫根据开发的楼盘特点,认真地编制好两书,尤其是《住宅使用说明书》。楼盘较大,标准较高的,可以在样本说明书中规定的基本内容的基础上,精心编制一本具有特色的说明书,这会给商品房的销售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
(三)应当注意“住宅质量保证书”保修期限的衔接根据原建设部2000年6月30日公布的《房屋建筑工程保修办法》的规定,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而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建设单位对住户的质量保修期限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虽然以上两个法规都对保修期限作了规定,但都是最低期限。开发商可以在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合同时,对保修期限尽可能要求延长,以能涵盖建设单位对住户保修期限的要求。
(四)销售商品房的时候,必须出示“两书”
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应该主动向购房者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交付的时候.开发商要注意要求购房者办理签收手续。
(五)没有“两书”,开发商有可能被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未按规定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或者未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进行保修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资质年检中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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