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解决途径的相关规定。调解是劳动争议的必要步骤,但并非强制解决途径。申请时效和处理期限不同,调解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而仲裁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处理机构也不同,企业劳动调解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劳动争议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
1.申请条件各异。调解并非劳动争议的强制解决途径,而是通过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必要步骤。如果双方发生了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
2、申请时效和处理期限不同。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调解结案;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般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
3、法律效力不同。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只能依靠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达成的仲裁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不能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处理机构不同。企业劳动调解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主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并依法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
调解与仲裁:劳动争议解决途径的区别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主要有调解、仲裁和诉讼三种方式。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第三方调解员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仲裁是指由仲裁机构对争议进行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诉讼是指由人民法院对争议进行审判,具有最终的裁决权。
从法律角度来看,调解和仲裁在解决劳动争议方面存在一些区别。首先,调解的裁决结果并非具有强制执行力,而仲裁裁决则具有强制执行力。其次,调解的过程相对较慢,而仲裁的过程相对较快。此外,调解的调解员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定,而仲裁的仲裁员则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由人民法院指定。
总的来说,调解和仲裁都是有效的劳动争议解决途径,但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要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协商结果来决定。
调解和仲裁在解决劳动争议方面存在一些区别。首先,调解的裁决结果并非具有强制执行力,而仲裁裁决则具有强制执行力。其次,调解的过程相对较慢,而仲裁的过程相对较快。此外,调解的调解员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定,而仲裁的仲裁员则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由人民法院指定。因此,当事人应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协商结果来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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