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方案中应注意的问题1.常见的激励方法股权激励的四种最常见的方法:
(1)股票期权(2)限制性股票(3)股票增值权(4)虚拟股权(2)。确定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应从人力资本附加值、历史贡献和替代难度三个方面进行考察,激励对象应对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从历史贡献来看,激励对象应当对公司过去经营业绩的增长或管理能力的提高做出了突出贡献。在难以替代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应包括掌握核心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的特殊人力资本持有人。根据上述原则,我们将公司的激励对象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核心层,是公司的战略决策者,约占员工总数的1%-3%;第二级是管理层,即部门经理以上的经理,约占员工总数的10%;第三层为骨干层,是特殊人力资本的持有者,约占员工总数的15%
三、行权期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一般不超过10年。股权激励计划到期后,上市公司不得根据该计划再授予股权。之后,可以重新制定激励计划。对于到期的激励计划,期权所有人未能行使权利应视为弃权。行权价格由于没有相应的股票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非上市公司的行权价格更难确定。通常的方法是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确定每项权益的内部价值,并以此作为行权价格和销售价格的基础。通常有三种解决方案:一种是每股净资产(每股出资)原则;第二,每股内在价值原则(每股贡献);第三,每股(每股收益)的票面价值是原始价格原则
股权激励数量
中国对上市公司有明确规定:
(1)通过所有有效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上市公司任何激励对象的累计股权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外(2)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激励的预期收入水平应控制在其总薪酬水平(包括预期期权或股权收入)的30%以内。高级管理人员的一般薪酬水平应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和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确定lba.com。如果您遇到复杂情况,欢迎您在lba.com上进行法律咨询。我们将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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