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是有期限的。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一般不超过10年。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满,上市公司不得依据此计划再授予任何股权。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每期授予的股票期权,均应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并按设定的时间表分批行权。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禁售期不得低于2年。禁售期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和业绩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锁(转让、出售)的股票数量。解锁期不得低于3年,在解锁期内原则上采取匀速解锁办法。
知识延伸阅读:股权激励计划申请材料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申请,其内容至少包括:激励方案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触及激励条件的情况,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具体方案。同时,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填写《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及相关股份过户的申请表》(具体格式见附件二)作为实施申请的附件。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决议。
(三)有权机构的审批文件(如适用)。
(四)如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涉及认购资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还应出具相关股份已收取足额认购资金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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