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网上“种菜”、“偷菜”很流行,但洛阳市高新区一家电脑公司的王经理说,洛阳市一名员工因多次“偷菜”被公司辞退,去年9月和10月,该公司业绩连续两个月下滑。经调查发现,上班时间使用公司电脑“偷菜”在员工中普遍存在。去年11月27日,公司以会议和内部QQ群的形式发出警告,公司在突击检查时发现李某在玩“偷菜”的游戏,随后公司将李某使用的工作电脑封存。同一天,李打电话要求辞职。次日,公司作出处罚决定:一是拒绝李某的辞职请求;二是辞退;三是停止发放工资、补贴和奖金。三至六个月后,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将在工作交接及不良影响消除后扣除并支付
“偷菜”员工将公司送劳动仲裁
被辞退员工李某认为作为一名网上客服,他的工作是上网联系客户,玩“偷菜”是正常的,他不影响工作,公司不应扣她的工资
2009年12月18日,李先生向洛阳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仲裁公司支付其基本工资、业务佣金等
公司对李先生提起反诉,称他“几乎每天上班时间都用公司工作电脑和网络玩开心网的‘偷菜’游戏”,并要求判决其支付四个半月的计算机网络使用费等750元。王经理说,在公司多次警告后,李在工作时间仍在网上“偷菜”,公司开除了他。此外,电脑上还有一条记录,该员工在被警告“公司发现的是我以前的浏览记录”后,继续“偷菜”李说,公司过去从未进行过这样的突击检查。在李律师看来,公司同期因其他业务问题“借故玩儿”,最终解雇了她的律师:公司有权开除员工河南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表示,公司有权开除违反公司制度的员工,但公司无权扣减员工以前的工资,据了解,该员工因偷菜被公司开除,这是洛阳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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