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预备制度(Laborpreparationsystem)是国家为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培养劳动后备军而建立和推行的一项新型培训就业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1999年起,在全国城镇普遍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新生劳动力和其他求职人员,在就业前接受1-3年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后,在国家政策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
劳动预备培训制度是怎样的
1.劳动预备人员培训,主要是加强基础文化理论培训,为他们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同时,又要使他们真正掌握某一职业领域的专业技能,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2.职业技能与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接轨培训,按市教委与市劳动保障局共同确定的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具体内容和要求另文下达)
3.劳动预备制度的职业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知识;职业知识;专业知识与技能;社会实践。其中,基本素质知识、职业知识,由市劳动保障局确定课程设置、课时安排及使用的教材;专业知识与技能,由培训学校参考培训专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应知、应会内容自行确定课程设置、按时安排及使用教材、社会实践,由培训学校按照专业(工种)培训需要,组织学员到有关企业试工、实习。
4.基本素质知识、职业知识两部分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总培训期限的1/3,专业知识与技能,社会实践两部分内容的培训时间,应占总培训期限的2/3左右(具体培训内容及要求另文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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