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
具体操作流程是: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所报送材料;
3、结清税款。
注意事项:
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3、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所需资料有哪些
1、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外企适用)复印件(盖章)。
2、本年度(1-12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
3、上年度审计报告(年审适用)、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4、地税综合申报表(1-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12月)复印件(盖章)。
5、元月份各税电子回单(盖章)。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四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全文6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