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做法是在当年结束之日起的五个月内,带齐材料,到当地的税务机关交清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一种纳税人缴纳所得税税款的行为,该行为受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约束。
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做法是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流程如下:
1.征收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复印件;
3.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上年度审计报告、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5.地税综合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6.元月份各税电子回单;
7.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8.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
9.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
10.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及折旧计提明细表;
11.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三、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条件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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