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需要依照本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也适用该法。因此,当事人成立合伙企业后,不仅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的每一个合伙人都是纳税义务人,一般按照合伙企业的分配比例来确定纳税所得额。未约定分配比例的,应当平均计算合伙人的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七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八十一条 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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