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条件:有明确的被投诉的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有具体的举报投诉请求事项、事实依据或基本线索;未超出2年的举报投诉期限;属于本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举报投诉请求事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其他。
劳动监察投诉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来信;对于举报投诉信件,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收到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属举报类案件填写《群众来信来访处理表》并报批受理后由劳动监察大队查处,属劳动争议类案件可以进行行政调解。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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