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被取消,缔约过失责任由谁承担?
时间:2023-05-02 13:20:12 40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近年来网购越来越热,消费者通过网上购物来满足日常用品需求。但是与此同时,网络卖家、消费者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增多。针对网络纠纷问题,本为整理了一起消费者网络商家之间发生纠纷的案例,为大家分析缔约责任应该由谁承担的问题,仅作参考。

【基本案情】

今年1月初,“1号店”网站的中国银行贵金属旗舰店销售收藏金条出现超低价金条销售“乌龙”信息,使得消费者迅速作出反应,纷纷下单订购并付款。但原本“商品在下单后1-2天内发出”的承诺却未兑现,消费者等来的是“1号店”的短信通知:因系统问题订购无效,故订单取消,支付金额退回,每张订单100元返利余额作为补偿。但“1号店”这样的短信通知难以说服网购金条的消费者,其中鲁先生等六位消费者将“1号店”告上法庭。“1号店”辩解,被告只是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其只是提供服务,不是卖方;即便是卖方,原告下单行为只构成要约,合同尚未成立;本案发生原因是因“1号店”网站系统升级过程中发生故障,导致已被中国银行(入驻商家)因价格标识错误而撤销下架的金条商品错误上架,而引发消费者进行错误订购。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下订单为要约行为,因被告或者旗舰店未作出有效承诺,故该网络购物合同尚未成立。本案中,原告所下订单的交易对象为旗舰店,假设系旗舰店发出的商品信息,则该信息已构成要约邀请,在原告完全按照要约邀请下单即发出要约后,旗舰店又取消订单拒绝承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缔约过失,应当向原告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因审理中被告明确表示拒绝向原告披露旗舰店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按照法律规定,旗舰店的缔约过失责任应由被告先行赔付。审理中被告自认该商品信息系因被告自身系统升级发生故障导致已下架商品以低价格上架,致使原告下单,对此被告未举证证明;即使被告所述属实,被告也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应承担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瑕疵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综合考量纠纷产生的原因、被告过错的样态、原告付款的数额及其维权的成本和难度等因素,按照社会一般公平观念所能普遍接受的赔偿标准,酌情确定被告应赔偿的数额,对涉及的六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鲁先生等六原告要求被告“1号店”交付实物或者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诉讼请求;被告“1号店”分别赔偿鲁先生等六原告直接损失2196元至4461元不等。

全文9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缔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可以约定。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致...
    更新时间:2023-10-20 18:03:12
查看缔约过失责任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缔约过失责任 最新知识
针对订单被取消,缔约过失责任由谁承担?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订单被取消,缔约过失责任由谁承担?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