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诉讼费,在中途过程中撤诉,如果原告撤诉经人民法院准许,那么原告交纳的诉讼费就可以减半收取。剩下的会退还。但如果是行政案件,原告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一、起诉了撤诉钱能给吗?
起诉后撤诉的话诉讼费减半缴纳,不可以全退。
1、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2、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二、二审判决后一审诉讼费怎怎么申请退费
二审判决后一审诉讼费可向一审法院申请退费。
诉讼中的诉讼费用应该向受理案件的法院进行交纳,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二审案件由二审法院受理和审理,所以应该向二审法院交纳诉讼费。
撤诉退一半诉讼费,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三、什么时候可以退回诉讼费
需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会在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一般诉讼费的分摊份额由原告与被告双方在本案中的责任大小来决定的,完全败诉,即承担全部责任的一方可能会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另外,在撤诉案件中一般由原告承担诉讼费,且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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