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意向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它只是意向,不构成约束力。《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的法律效力:本表是用人单位为了解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的续签意向而制作的问卷。是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文件。其性质是表达双方对劳动合同续签的意见,而非劳动合同,不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因此,即使表格上的“部门意见”一栏表示将合同续签一年,也只代表单位的意见,对您没有约束力。你仍然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2.《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定期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您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终止定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第四十四条第一项为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因此,除非您不同意在合同到期后续签合同,否则如果您在合同到期后离职,雇主应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应支付您每年工作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按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4.根据你所说的,雇主应该和你签订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雇主必须签订定期合同,您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即使您离职,雇主也应根据您的工作年限给予您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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