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工资的,可以找地级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县、区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解决。一般来说,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必须向拒绝发工资的责任人责令改正,欠薪责任人仍拒绝发工资,不作出合理解释的,十日后移送公安机关。符合有关标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转移财产、逃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恶意拖欠工资面临什么处罚
很多人以为可能只是补足工资,实际上,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很多人给私人老板干活的时候都根本就没有签订任何有效的书面合同,私人老板之所以敢这样肆无忌惮的拖欠工资,就是因为没有合同,到时候可能该老板会不承认之前对方给自己干过活。因此,我们在讨要工资之前,一定要证明劳动和劳务关系的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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