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合同约定的人享有居住权。
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高度的人身依附性,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居住权的设立以无偿性为原则,有偿性为例外。
但法律允许当事人私人自治,有偿地设立居住权。居住权是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物权属性。
一、男方父母有房子居住权吗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男方父母是否有房子居住权要看当事人之间是否有设立居住权的合同以及是否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二、离婚后公婆是否还有居住权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房屋用益物权。夫妻离婚前已经设立了房屋居住权给公婆的,离婚后公婆享有居住权。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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