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转让出质权利
一是首先区分质权的种类,确定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可转让的范围;
二是需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协商同意。
如我国法律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何为出质
出质,也就是质押,系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责任履行完毕时,质物必须予以归还。债务人不履行责任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并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三、可出质的权利范围
我国法律规定的质押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其中权利质押的范围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权利,如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1、汇票、本票、支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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