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同,即“雇佣契约”,指的是当事人一方(受雇者)向对方(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或契约)。
1、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
2、雇佣合同履行中所发生的危险、意外事故或损失,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
3、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合同的标的是提供劳务,雇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有权获得报酬。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劳务合同的定义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双方劳动权利为主要内容订立的协议。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提供劳动,雇用人支付报酬的协议。
劳务合同是一方为完成某项工作而使用一方提供的劳动为此而支付报酬的协议。
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劳务合同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报酬,但细分析其法律特征则仍可看出其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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