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商品不是用于自己消费,而是用于生产或销售的投诉(不含农民购买自用的生产资料);2.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之间的经济纠纷的投诉;3.个人私下交易商品,属于违约纠纷的投诉;4.提不出被投诉者的名称、地址和必要证据的投诉;5.司法、行政部门已受理的投诉;6.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投诉。
怎样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投诉要有文字材料或投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口述笔录,要有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姓名、住址、邮码、电话;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邮码;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并提供凭证(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不要随意邮寄票证、单据等证据材料原件,以防丢失。
消费者协会将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10日内告知投诉者受理或不受理。如果是当地一般性投诉,消费者协会将要求被投诉方及时答复,一般在半个月内有明确结果。对于下列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
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和保证期;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己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被投诉方不明确的;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一条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投诉人;(二)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第十二条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第十三条消费者可以本人提出投诉,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投诉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应当由消费者本人签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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