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离婚后能享受多少年的拆迁补偿
一般来说,只要离婚并迁出户口,就不能享受拆迁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程序,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土地补偿金。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要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当予以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这是一种新的解释P>在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一般考虑以下因素:(以下仅为一般情况,由各村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1。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有永久住所。
2。是否将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作为其基本生活来源。
3。是否与其他村民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
4。是否享有应有的权利,履行应有的义务。参加村民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可以参加经济组织的公益劳动集体会议。
II.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补偿标准):以当地统计部门批准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价格部门批准的单价为准。
3。如果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金不能维持需要安置的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可以增加安置补助金。
政府应当依法征收农民土地,并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者合理补偿,先补偿后征收。任何违反上述基本原则的征收都是非法征收。被征地人可以通过申请信息披露、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争取其合法权益。简而言之,享受拆迁补偿与离婚数年没有直接联系,尽管有些人最初将其户籍从该男子的家中迁出,但他们将其户籍迁回了自己的家。这样一来,虽然他们不能在前夫家里享受拆迁补偿,但在他们母亲家里仍然应该有拆迁补偿。
关于企业拆迁补偿应缴纳何种税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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