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农村,老家没人,老宅子还在,能否拿到农村房屋拆迁款?在回答第一个问题时已经讲到,宅基地不可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继承。因为农村的房屋是村民自己建设的,是自己的财产,也是后代依法继承的遗产,所以只要老家的房子还在,拆迁时就可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款。
一、国家对于宅基地补偿的规定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中,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地上建筑物属于产权人所有,作为父母的遗产,无论户口是否在内,子女都有权依法继承。另一部分是对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部分,不能继承,由户口在内的原权利人分离。所以和户口没有关系,由被拆迁房屋本身价值确定。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户口迁出农村后是否可以继承老家的宅基地
1、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也就说属于整个村,为了村民生活有保障,村民可无偿使用宅基地。但是户口迁出农村(前些年“农转非”)的人,这部分人不再是村集体的成员,无权继承宅基地。
2、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也是有条件的。虽说户口迁出农村不能继承宅基地,但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可继承。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继承老家房屋后不可对房屋进行修建,更不能进行重建,待房屋自然坍塌、消亡后,村集体收回宅基地。这样的规定对于在城市安家落户,有固定工作的人来说并无大碍,但对于居无定所的人来说有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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