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团伙的员工,若不知情,就不会被定罪,若知情,就是共同犯罪的从犯,将面临刑罚。诈骗团伙的员工,若只是进行普通的日常工作事务,是无意间帮助了犯罪,且被认定为不知情的,就不涉嫌犯罪。若无法认定为不知情的,就会涉嫌作为诈骗罪的从犯了。而从犯,依法则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一、被利用不知情算不算共犯
被利用不知情不算共犯。
共同犯罪是指数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情形和现象。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如帮助犯。所以,有在理论上承认片面有形帮助犯(从犯)的余地。在立法上对片面帮助犯的刑事责任予以规定,有利于处理现实中存在的此类危害行为。而所谓片面的共同正犯,实际生活中很难发生,即使出现,也可直接依单独实行犯论处。
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
2、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3、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共同犯罪处罚原则: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仅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而且要对其他成员实施的犯罪负刑事责任;
2、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3、对于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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