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必要的财政安排,建设单位能否开工
时间:2023-05-07 21:51:38 30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没有必要的资金安排,建设单位能开工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应具备满足建设需要的资金安排。没有满足建设需要的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有满足建设需要的资金安排。没有满足建设需要的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依法需要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有关行业的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到位,不得由建设单位垫付。如果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解雇你,终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计算,补偿金的计算期限自入职之日起计算。

2。公司不会轻易给你上述要求的。只能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并通过劳动仲裁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公司仍不付款,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争议时,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应支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你追加赔偿。

4。在仲裁过程中,你可以尽量收集一些相关的证据,这有利于裁决。没有证据也没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届时将责令用人单位出示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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