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协议,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一般按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月工资的计算标准
工作年限是根据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发放。月工资的计算标准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条件下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员工的平均月工资,且最低工资计算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支付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员工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终止合同,属于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金额的补偿。如果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而终止劳动合同,则应再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按半年内半月和半年后一个月计算
违反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当于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按照一年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当事人协商不成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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