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买楼售楼方不退款
7月7日,林先生在大沥×德名苑看楼时,一时心动就打算购买该楼盘28栋C3座的某套间。按开发商规定,需首先支付1万元定金。林先生当时没带够现金,便按售楼人员的建议先交了2000元作为订金,并白纸黑字草拟、签订了一份订金合同。双方商定,等林先生将余下的8000元交给售楼部后,再将该订金合同转成定金合同。
林先生经再三考虑,他决定不买该套间了。当他拿着订金单要求售楼部退还2000元订金时,没想到精明的售楼人员竟一把抢过了他手中的订金合同,用手搓烂后又换成了一张定金收据交给他。
他们说之前我付的2000元是定金,不是订金,不能退款。林先生又生气又无奈地说。
消委会调解如数取回订金
接到林先生的投诉并进行调查了解后,南海消委会大沥分会消保人员发现,林先生除了这张定金收据外,并没有与售楼部签订过房屋销售合同等任何实质性合同。由此,林先生的定金可以退还!
因为定金合同具有从属性,只有主合同有效时,才会发生定金罚则的适用。消保人员解释说,而林先生并没有签订主合同,所以该定金收据并不能发生法律效力,林先生的2000元可以取回。
消保人员随即联系了该楼盘售楼部,将林先生的情况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解释做了详细说明。该楼盘售楼部最终接受了消保人员的调解,林先生也于一周后拿回了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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