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年请病假多少天以上的不享受年休假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年休假计算方法
(一)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计算对于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一般情况按照累计工龄即可推知,但由于年休假按公历年度计算,因而在入职和离职这两种特殊情况下其计算往往比较复杂。
新入职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后,往往跨越年度,在计算其首次应享受带薪年休假时应当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同样,对于离职员工,其离职年度的年休假天数也应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并且如果该职工在离职前多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折算后如果不足一天的不计入,应当注意这里并不是四舍五入,而是只要不足一天即舍去。
(二)带薪年休假工资待遇的计算
1.带薪休假工资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2.应休未休的处理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三、哪些员工是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般有这些情况的员工不享受带薪年假:
(一)拥有寒暑假的员工,而且假期比年休假天数多的;
(二)请假20天以上并且不扣工资的;
(三)不同工作时间的员工请病假超过一定的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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