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离职是因为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一,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擅自离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赔偿;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擅自辞职有什么风险
擅自辞职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在劳动期限届满前,没有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也未告知用人单位,直接不去工作的行为。可能就没有补偿金以及失业金,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员工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能无法为员工办理退工或退保手续。如果不办理退工和保险手续,新的公司就无法办理招工、社保缴交等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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