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照经营违法所得认定是如何的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执行该条规定,认定违法所得时,应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六条“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所得按当事人的全部收入计算”的规定,计算全部收入,不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支出。但应扣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九条所规定的相关税费。
供述的非法所得数额,不得单方面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法律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二、无照经营的行为有哪些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03年1月6日国务院令第370号公布,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三、无照经营拖欠工资怎么办
对于无照经营拖欠工资,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当地劳动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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