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可以拒绝,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但有例外的情形不得拒绝,第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使人民健康安全和国家的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必须马上处理的;第二,生产设备、交通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抢修的;第三,只能利用休假日进行检修、保养的;第四,国防紧急需要的。
哺乳期的女员工可以拒绝加班吗?
哺乳期的女员工可以拒绝加班。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不只是哺乳期女职工,在非特殊情况或紧急任务下公司安排加班,员工都有权拒绝,拒绝加班不违法。
企业安排加班需要按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劳动者如不同意,公司无权强行要求加班。只有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而且加班时间有限制,安排加班后还必须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加班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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