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工人想辞职,他可以提前30天通知雇主。如果雇主不允许工人辞职,并因解雇引起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仲裁。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下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退市、辞退、,辞职和辞职(IV)因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引起的争议(V)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引起的争议,经济补偿或补偿(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5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协议达成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辞职和辞职的处理程序原则上如下:,员工应提前30天和试用期前3天向人事行政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收到《辞职程序》表格。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辞职原因并做好记录
2.按照《辞职程序表》办理相关手续:
(1)辞职员工将《辞职程序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负责人以上职位由总经理签字。(2)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从离职员工手中收回工作许可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和办公用品。确认交接正确后,助理应签字确认。
(3)财务部应检查离职员工和公司是否拖欠财务(包括贷款项目和差旅费报销)。如果有任何欠款,应当场偿还,如果没有违约,财务部应在辞职程序表上签字确认
(4)辞职员工在辞职程序表上获得所有必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员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解除和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备案;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并将审查意见记录在案;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果离职员工需要转帐公积金,人事行政部应根据其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帐。如果需要撤回,,员工自行办理
(6)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人事行政部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批手续
(7)。人事行政部应重新归档离职员工档案,同时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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