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深圳某生产铅酸蓄电池的外资工厂发生职工强烈不满群情,原因是,企业要远迁异地,血铅含量超标的工人将被裁掉。工人反映,他们很多人的血铅含量曾经测过在450微克/升以上,目前部分员工记忆力减退,手指甲脱落,虽无明显不适症状,却无法保证后续是什么后果。工厂每年的体检报告都不交给员工保留,至今都不愿意交还给员工。
既然血铅究竟超不超标,体检报告之类的证据并不在工人自己手上,而是被厂方掌控着,拿不出证据,工人仅凭记忆力减退、手指甲脱落之类症状来向厂方维权,肯定胜算不大。而面对即将搬迁的工厂,一旦工人被裁,工厂远迁异地,工人们要想再就血铅超标寻求赔偿,可就更难了。
不过,血铅究竟超不超标,固然需要医学监测报告作为正式的法律维权依据,但是,假如说仅仅因为体检报告被厂方保留,厂方不愿将体检报告交给工人,工人的血铅是否超标这一事实便因此无从判断,工人的权利也不得不因此而被束之高阁,恐怕说不过去。工人们的维权通道竟然如此轻而易举地被堵塞甚至封闭,其间所暴露的问题更值得反思。
既然体检是企业组织和付费的,体检报告由企业保存,似乎天经地义。不过,为劳动者提供定期体检,原本就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而按理来说,身体状况指标其实本属个人的隐私信息,工人的身体是否适合继续相关行业的工作,用人单位固然有知情的必要,但是却无权对劳动者保密。事实上,正如招工体检报告理应由第三方的体检机构向招聘单位出具应聘者身体条件达标不达标的总体判断结果,而体检项目的具体明细应交由当事人自己保管一样,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定期体检,也同样应该按照这一原则进行。这不仅保证了用人单位的知情权,也保障了劳动者的隐私权,相比劳动者的体检明细由工厂保留,无疑要合理得多,更可以有效避免劳动者维权所面临的体检证据缺失的尴尬。
总之,劳动者定期体检的目的,本是为了让工人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更多的了解,但是,当体检报告被工厂保留,工人反倒无权获得明细时,这样的体检不过徒具形式,徒有虚名,工厂方面截留工人的体检报告本身则是心虚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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