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对已经评定残疾等级,因残疾情况变化与所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人员
办理条件
已经评定残疾等级,因残疾情况变化与所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书;
2、原评定残疾等级的证明(原《评定伤残等级审批表、《广东省伤残人员登记表等原评定残疾等级原始伤残情况记载);
3、现在工作单位(或所在地村镇政府)的书面意见;
4、申请人认为残疾情况与原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医疗诊断证明;
5、所在地民政局对申请提级的审查报告;6、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件复印件或者户口簿复印件;
7、《广东省评定伤残等级审批表(一式3份);
8、《广东省伤残人员登记表;
9、附上原伤残证。
注:对不符合条件的,填写《不予评定伤残等级决定书,连同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复印件)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退还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理→审核→上报→申请人
网上办理流程
在网上注册用户→登录→在线申请事项→填写申请资料→扫描上传电子资料→提交申请→提交原始材料到相关业务窗口→等待业务办理通知
办理时限及费用
期限:惠城区民政局对个人的申请材料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于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费用:不收费
办事窗口
优抚安置和复退军人工作股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假期除外。
详细地址:惠城区新联路5号区行政服务中心326室、327室
联系电话:0752-7809326、7809327
交通指引:L1路;K2路;4路;14路;19路;29路;36路;202路;208路;369路;
全文6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