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以下统称《残疾人证)且具有本县户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残疾人:
1、低保家庭的残疾人;
2、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
3、不属于低保、低收入家庭,但本人是无经济收入的一级残疾人。
注:上述补助对象不含政府集中供养的城市“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人员和农村“五保”人员中的残疾人。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和原件(核对);
2、《惠州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3、关于申领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的公示(一式两份);
4、低保证复印件(一式两分)和原件(核对),或低收入证明(一式两分),或无收入证明(一式两分)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2、由镇残联审核材料;
3、镇残联统一于每月20日前,将材料统一上报县残联审批。
网上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扫描件;
2、县残联审核材料扫描件;
3、申请人将纸质材料交镇残联统一上报县残联审批。
办理时限及费用
期限:县残联应自接到乡镇残疾人工作机构上报的《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费用:不收费
受理地点
博罗县罗阳镇办公室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博惠路82号
联系电话:620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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