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规定中,公司不积极签劳动合同的将要接受支付二倍工资、签无固定劳动期限的合同的惩罚。但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也不肯给的,那么现在劳动者只能积极去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不过去申请仲裁的,首先需要关注下在劳动纠纷中的仲裁时效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要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要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是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的。
但这一点里面还是要注意的,二倍工资中属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取得的劳动报酬的部分,就适用《调解仲裁法》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即就是不受一般仲裁时效的限制,而在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时,因没有积极签劳动合同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所以这个时效可以从其主张权利之日起向前计算一年。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已满两年,那这个二倍工资就过了仲裁时效。只要单位不同意支付二倍工资,则劳动争议仲裁委或法院就都不会支持该请求。
当然,要是你提起二倍工资要求时,还没过这个时效的,那么需要按照下面流程去仲裁:
1、要准备好如下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员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2、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最后,其实现在挺多公司为避免承担员工社保什么的,所以就不积极签劳动合同,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要是还不肯积极拿二倍工资的,那么员工就要积极去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注意不要错过一年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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