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整人员:2020年12月31日按照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员工;
2、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的方式进行;
(1)定额调整:
每个人每个月涨49元;
(2)挂钩调整:
按照本人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
每年1年每个月增加1.32元,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1946年1月1日-1950年12月31日出生,每个月增加20元/月;
1941年1月1日-1945年12月31日出生,每个月增加30元/月;
1940年12月31日以及以前出生的,每个月增加40元/月。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最新调整是什么
江苏省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是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1.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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